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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甲酸甲酯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甲酸甲酯
化学品英文名:methyl formate
2 –相关组分信息
有害成分 | 浓度 | CAS NO. |
甲酸甲酯 |
| 107-31-3 |
3 –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无资料
侵入途径:无资料
健康危害:本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人接触一定浓度的本品,发生明显的刺激作用;反复接触可致痉挛甚至死亡。
环境危害:无资料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
4 –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5 –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 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6 – 泄露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 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 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 所处置。
7 –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8℃。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8 –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OSHA 100ppm,246mg/m3; ACGIH 100ppm,246mg/m3
TLVWN: ACGIH 150ppm,368mg/m3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 防 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9 –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芳香气味。
熔点(℃):-99.8
相对密度(水=1):0.98
沸点(℃):32.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07
分子式:C2H4O2
分子量:60.05
主要成分:纯品
饱和蒸气压(kPa):53.32(16℃)
燃烧热(kJ/mol):978.7
临界温度(℃):214
临界压力(MPa):6.00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32
爆炸上限%(V/V):32.0
引燃温度(℃):449
爆炸下限%(V/V):4.5
溶解性:溶于水、乙醇、乙醚、甲醇。
主要用途:用于有机合成,乙酸纤维的溶剂,分析试剂等。
10 –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碱类。
避免接触的条件:受热。
11 – 毒物学信息
急性毒性:LD50:1622 mg/kg(兔经口)
LC50:无资料
12 –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理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13 – 废弃处理
废弃物性质:无资料
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无资料
14 –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1037
UN编号:1243
包装类别:O51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15 –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 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1 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16 –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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